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人员学习培训考核的规定
发布人:蒋成浩  发布时间:2015-06-16   浏览次数:33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人员学习培训考核的

规定

学工队伍是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力,学工队伍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不断适应学生工作的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必须不断加强这支队伍的学习培训和考核,提高队伍思想素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除按学校规定的相关聘任和考核规定要求外,特制定本培训规定:

一、全体学工人员每年除参加校内思政、心理及教育管理类学习培训外,必须按学工部安排,认真参加并完成指派的由教委相关部门组织的与工作或本人发展方向(思政、心理、职业发展、党建等)相关的培训。

二、新进无辅导员工作经历的辅导员必须参加教委组织的辅导员岗前培训。特殊情况可在一年内完成此项培训。

三、新进学工人员除参加学校的新进职工的岗前培训外必须参加学工部组织的为期2天的工作培训。

四、学年工作总结要有参加培训及学习的体会,学工部组织参与教委及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全体学工人员会议上交流学习培训体会。

五、每学期学工部组织全体学工人员的校内培训安排不少于两次。

六、学习培训情况列入学工人员、辅导员期末和学年考核。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

2010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