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试行)
发布人:蒋成浩  发布时间:2015-06-16   浏览次数:93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试行)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为进一步规范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工作的整体水平,对学生辅导员实行公开招聘。具体如下:

一、成立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院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二、信息发布

各系上报辅导员选聘计划,经组织人事处和学生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发布(同时通过学生处网站公布,并通过相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三、材料筛选

组织人事处、学生处收集应聘材料,并根据应聘辅导员的基本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的筛选,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四、初试

1.心理测试

设计相应的心理测试问卷,对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试,并给出总体评价。具体由心理咨询室提供相应测试问卷,并进行测试和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价。测评结果反馈给评议组。

2.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

设计相应的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尤其是办公自动化操作的熟练程度,以及QQ、微博、易班等利用现代化网络工具开展学生工作的能力。

3.笔试

根据学生工作要求,设计试卷,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对学生工作的理解、基本知识的结构和能力。

4.阅卷、综合评议

组织学生工作方面专家成立评议组,集中对笔试情况进行阅卷,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结果和个人简历进行综合评议,确定面试名单。

五、面试

由领导小组、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进行面试,确定初步录用名单。

六、试用及签订协议书

各系进行试用,并确定最终录用名单,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

 

 

附:辅导员基本条件:

1、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为硕士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上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熟悉学生工作,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或者求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学生事务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5、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6、身心健康,能适应晚间住校要求,年龄原则上女性不超过50周岁、男性不超过55周岁。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