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帮困机制暂行办法 |
| 发布人:蒋成浩 发布时间:2015-09-10 浏览次数:68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08]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8]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困难补贴,规范相关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的分配学校及国家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一、突发事件应急困难补贴 (一)申请对象 1.本人遇突发事件患重病; 2.家庭遇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监护人过世等)经济状况受很大影响。 (二)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努力。 (三)补助金额: 1、困难补贴一般在500元—1000元。 2、特殊情况由校级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专题讨论。 (四)申请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到校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并填写《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后交各系; 2.各系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申请困难补贴学生进行初审并报校学生资助中心; 3.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各系上报困难补贴名单进行复审后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核。 二、绿色通道 (一)、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因无法缴纳学费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书,入学报到时可先按“绿色通道”审核程序办理缓缴手续; (二)、家庭经济困难老生需缓缴学费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书,各系汇总申请缓缴名单和意见,报校学生资助中心; (三)、校学生资助中心初审后,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三、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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