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2015上海中侨学院优秀思政工作者”的通知 |
| 发布人:蒋成浩 发布时间:2015-12-15 浏览次数:38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政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政教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思政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举行“2015上海中侨学院优秀思政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上海中侨学院优秀思政工作者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蒋志明陈俊傲 副组长:卓丽环管琰琰 成员:吴蓓蓉刁小伟郑念俞建新蒋成浩周文静朱范鑫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 三、评选范围 全校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思政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含1年)。 2. 能够出色完成辅导员岗位上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与要求,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学生满意度达良好以上,所带学生无发生重大违纪和群体性事件,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3.完成规定的年度培训任务(专职辅导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市级或市级以上培训,以及不少于4次的校内日常培训)。 4.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运用易班等新的工作载体,拓展工作途径。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能结合辅导员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研究论文和反映本人有关辅导员工作理念、思路和经验的工作总结。 (二)优秀思政教师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马克思主义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和钻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守课堂教学纪律,践行教师职业道德。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教学比赛、教学实践和社会考察活动;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比赛中获得校级以上者(含校级)优先考虑。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有较为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相应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学风教风端正;近两年内发表至少1篇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主持1项校级以上(含校级)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参与人完成1项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项目。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钻研教学业务,有明确的教改思路和方法,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突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科研、管理,尤其是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五、评选程序 1.推荐 各系在本系范围内组织初评,金融与贸易系可推荐2名辅导员,其他各系推荐1名辅导员(机电系、信息系;食品系、护理学院各合计1名)。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5年11月25日前提交至学生处。 2.评审 评审小组对各系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确定5名“2015年上海中侨学院优秀思政工作者”,其中辅导员4名,思政教师1名,最终人选将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 3.表彰 (1)“2015上海中侨学院优秀思政工作者”获得者,将在2015年学校德育工作年度会议上予以隆重表彰,颁发证书。 (2)设置优秀思政工作者专项工作津贴,以年度为单位按月发放,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3)通过校园网、易班、微信等载体,宣传“2015上海中侨学院优秀思政工作者”先进事迹。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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