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继续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的通知 |
| 发布人:蒋成浩 发布时间:2017-10-30 浏览次数:139 |
各二级学院: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新规)将于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上海迈入“全面控烟”时代。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作为禁止吸烟场所,将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创建无烟校园创建和控烟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学生管理方面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吸烟有害健康。在校园里吸烟,不利于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也有损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对建立健康向上的校风,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无烟校园”创建工作,有利于提高广大学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到禁烟活动中来,共同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学校各二级学院、班级、学生组织应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的作用,在全校形成“全员参与,共同创建无烟校园”的舆论氛围。通过网站、宣传栏、横幅、海报、讲座、QQ群、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无烟校园建设倡议,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公布无烟校园建设进展,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主要措施: 1、各二级学院、各班召开动员大会和主题班会,各学生组织、社团召开落实会议等; 2、学生处、团委在各公共区域张贴醒目禁烟宣传标识,发放宣传手册; 3、向全体学生发放《创建“无烟校园”告知书》,签订承诺书; 4、举办以“吸烟有害健康、无烟校园创建”为主题的文明校风主题宣传展; 5、开展“世界无烟日”的主题宣传。 (二)分干包户,齐抓共管,全员育人 1、按区域划分,明确责任,建立监督队伍 教学楼:由相应二级学院的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巡查队伍。2号楼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联合落实;3号楼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落实;4号楼由信息与机电学院落实;5号楼由艺术学院落实;6号楼由食品学院落实;7号楼由护理与健康学院落实; 13号楼(含食堂):由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组成巡查队伍,由团委牵头落实; 宿舍区域:由楼管会、辅导员组成巡查队伍,由学生处牵头落实; 校园道路及相关公共区域:由辅导员校风监督队组成巡查队伍,由学生处牵头落实; 2、明确巡查重点、针对性开展工作 教学区域(教学楼、实训大棚):以课间休息时间的卫生间和游烟为巡查重点。 13号楼(含食堂):以课间和就餐时间段为巡查重点。 宿舍区域:以课间和每天20:00-22:00为巡查重点,检查宿舍内有无吸烟现象和烟头。 校园道路及相关公共区域:以8:10-8:40,20:30-22:00校内主要路口和操场为巡查重点。 3、成立“无烟校园创建”志愿者服务队 由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协助开展校园吸烟督查、劝导等自我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团委牵头落实。 (三)加强教育、检查和处罚力度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于10月29日-11月5日期间仔细排查所带班级的吸烟学生,向其发放《无烟校园告知书》(见附件1)进行一对一的教育,并要求有吸烟史的学生在告知书上签字,各二级学院须将签好字的《告知书》汇总,于11月6日交到学生处备案。教育活动结束后,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吸烟学生应立即登记其个人信息(见附件2),由学生处统一汇总并做出处理。对第一次违反者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违反者予以校内通报批评,对于屡犯者按照《违纪处分条例》予以相应处分,并同时参加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工作。对有吸烟情况的学生,在入党推优、奖助学金评选、学生干部聘任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总结表彰活动 学校将采取有效激励措施,评比、表彰“无烟校园”建设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无烟校园工作标兵”、“无烟校园优秀学生”“无烟校园先进班级”等评选活动。 “无烟校园”建设是开展学生养成教育、提高学生素养的重要教育举措,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二级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理解,在学生中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全体学生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塑造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为和谐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1:《无烟校园告知书》 附件2:《校园吸烟督查记录表》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