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工作职责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4-29   浏览次数:56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全日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的职能部门。党委武装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负责开展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征兵等工作。具体职责有:

1.负责全日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协调工作。制定全日制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日制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工作;

3.负责全日制学生的班级组织建设和学生日常管理与违纪惩处工作;

4.负责全日制学生的资助、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5.负责学生各项评先表彰奖励工作;

6.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鉴别、保管和管理等工作;

7.负责学生寝室的调配,文明寝室创建。协调学生寝室管理;

8.协助人事处抓好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全校学生辅导员的培训、考核、评比与表彰工作;

9.负责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和兵役登记工作;

10.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处理学生特殊和突发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