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近期学生违纪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人:黄杰  发布时间:2019-04-12   浏览次数:70

为贯彻“学风正、教风好、管理严”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现将近期学生违纪事件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2019年3月17日,艺术学院学生吴某、赵某某在宿舍内吸烟,导致宿舍烟雾火警。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警告处分。

2.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刘某某,该生2019年2月开学至今无故旷课达29节,该生于2018年11月1日因旷课达36节被予以记过处分。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3.2019年3月25日晚,信息与机电学院学生葛某某、徐某某翻越宿舍和校园围墙外出未归。经学校监控视频确认,事实清楚。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4.2019年3月26日晚,艺术学院翟某某、唐某某翻越宿舍和校园墙外出未归。经学校监控视频确认,事实清楚。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5.2019年3月29日凌晨,艺术学院周某某翻越宿舍和校园墙外出未归。经学校监控视频确认,事实清楚。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请广大同学务必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校规校纪的学习,树立纪律观念,提升法律意识。做诚实守信、明礼守法的大学生。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10日